首先,总的原则是:二手车的定价基础是现行市场新车的销售价格。新车的行驶费用少,随时间和行驶里程的增加,停驶周期延长,费用加大,表现在价格上就应拉开一定差距,不能以年限为唯一标准而一刀切。另外,到报废年限终了时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残值。
二手车评估方法一:
可将新车使用10年报废视为100分,把15%作为不折旧的固定部分为残值,其余85%为浮动折旧值。可分三个阶段:3年—4年—3年来折旧,折旧率分别为11%、10%和9%。前三年每年折11%,总折27%。然后加残值,构成了折旧值,计算为:
评估价=市场现行新车售价×[15%(不动残值)+85%(浮动值)×(分阶段折旧率)]+评估值,在实际评估中要掌握两个数据:
①当地市场新车售价;
②使用年限,如一辆目前市场售价为20万元2000年上牌的车,在2005年销售时的二手车价格计算方法为:
该车已使用5年还剩5年,其浮动值的总折旧率为11%×3+10%×2=53%;加上现场评估出类别,如为Ⅰ类车,则需加新车价的5%(等于1万元)。最终该二手车的价格应为:20×[15%+85%(1-53%)]+1.0=11.99万元,约12万元。
二手车评估方法二:“54321法”
具体为:一部车有效寿命30万公里,将其分为5段,每段6万公里,每段价值依序为新车价的5/15、4/15、3/15、2/15、1/15。假设新车价20万元,已行驶12万公里,那么该车还值20万元×(3+2+1)÷15=8万元。
由于我国车辆庞杂,一种模式很难适应各种车种车型,在基本因素构成公式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报废车年限改变分段折旧率,可适用于其他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