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况信息透明化成为群众呼声
由于考虑到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双方容易就车况问题引起纠纷,所以在合同中拟作出明确的责任裁定。消费者黄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了担心,在交易合同上,对于车况的描述往往过于笼统,当车辆发生故障时,消费者质疑商家有欺瞒车况故障之嫌,但苦于交易合同上并无对车况作出明确描述,因此,消费者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然而,部分二手车经销商却认为,二手车本身可能存在各种故障,只要购车者仔细检查过车况,眼见为实,根本无需合同上的描述。对此,广州市千里发车行销售总监胡慧梅指出,大多数消费者都并非维修专家,对车况优劣,很难单凭肉眼就能分辨出来,因此,作为经销商,有责任对车况进行把关,将车况信息透明化。但是,事故车的界定标准难以确定,也是目前合同难规范化,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难的一大原因。她建议,定义事故车的标准,应以车辆的核心部件(如大梁、发动机、波箱等)是否存在故障或修得过作为车况描述的重点。
交易合同有望对“事故部位”详加说明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车交易合同,基本上都没有对交易车辆的车况进行明确说明。即使是一些业内口碑佳的大型车行,其出具的交易合同中,也没能对事故范围作出详尽的描述。因此,在3.15前夕召开的二手车交易合同征求意见会上,有知情人士透露,交易合同将在“车辆状况信息”方面进行改进,如车辆损伤程度作出更具体的描述。而记者了解到,前几年国家出台的二手车交易规范合同规定,要求对车辆操作部位以实物作比较说明(如一元硬币大小、类似A4纸大小、超过A4纸),但目前的交易合同基本上没有提及。
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若对方难以提供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除了要让对方在合同中注明:原车保证无大事故,无大的机械隐患。同时,与对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注明:排除自己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对方保证在一段双方都认可的确切时期内,对原车免费维修。如果条件许可,最好通过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而且,消费者应让对方以书面形式补充到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