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时间交付,或中间漫天涨价
导致后果:客户要等待很长时间,耽误自己应该去办的事情,自己的权益无法保证,而且要付超出此车价值的经济损失。
案例回放:近日石小姐在一家店中选购了一辆新车,由于当时无货,只是交了订金并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但是在经销商先前允诺的交车时间内,石小姐却迟迟等不到车。她几次催问经销商,但对方以生产周期和运输周期较长、排队等车的人较多为理由来搪塞。最后,经销商表示,如果石小姐想早点提到车,交纳3000元即可。
专家提示:首先要选择一家有实力、有声誉的汽车经销商及时签订正规购车合同,明确合同责任,在对合同条款无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盖章。正规的4S店都提供相应品牌的标准合同文本,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双方草签“协议”,那么就请注意以下几项:车辆交付的时间,上牌问题、质量标准、检验期、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等。顾客要妥善保留合同副本以便为依据处理买卖双方的异议。如发现经销商违背了当初的购车合同,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贷款购车,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导致后果:少数违背诚信商业道德的经销商,钻消费者法律知识匮乏的空子,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然而在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要高很多。此外,发票金额是许多其他收费项目的“税基”,比方说保险费等。一旦客户碰上资产评估或抵债的事情,少开几万元的发票损失可就大了。
案例回放:王女士以5年期贷款方式购得一辆标价为39900元的某品牌小轿车。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告知交齐20%首付款后只需贷款32000元,并让王女士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几天后,王女士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不但贷款多了5000多元,首付款、车险等各种附加费用、贷款及管理费相加后的总额竟比标价车款多了13000元。
专家提示:合同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忽视该环节后果不堪设想。消费者首先要选择一家有实力、有声誉的汽车经销商,包括能提供办理分期贷款的金融机构,一般大品牌汽车制造商都有自己的分期金融机构,在很多方面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另外,消费者贷款购车要慎重,弄清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签订好合同后再行购买。
知识链接:延期交车经销商要受罚
随着新车投放频率加快以及厂家加强产能控制,消费者订购新车后,不能按预订日期提车的情况越来越多。在2006年8月公布的《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草案当中,规定了经销商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消费者和经销商协定延期交付车辆超过一定时间,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以少交税为理由降低发票金额
导致后果:不排除一些店为了自身少交税而劝消费者采用降低发票税额,但也有可能是一些经销店为了推销问题车、试驾车或各种抽奖活动中的奖品汽车,汽车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同时,如果发票额与实际车售价不符的话,可能会导致今后的售后服务出现问题,最终如果仅为了一点点小便宜,消费者可能会损失更大。
案例回放:朱女士全家在比较之后买了一款车,交款时,经销商以可以让双方都少交点税为由,在开发票时,将本为4.4万元的车价写成了3.73万元。当时朱女士贪小便宜,就同意了他们的做法。而开新车的头几天,朱女士发现车提速慢,噪音大,而且问题愈发严重,在指定的维修点修了好几次也没有好转。而在另一家汽车维修中心,经检测后维修人员告诉她,车中的好多线路有明显的改装痕迹,该车很可能是旧车返售的。
专家提示:不要抱以侥幸心理或贪便宜的心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车辆要到正规的经销商处购买,不要轻信低于市场价格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