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来之后一定不要忘了为车辆上保险。除了一些必须购买的车险外,车主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为车辆另外上险,消费者要根据自己车辆的价值,充分考虑车辆的现状和驾驶技术情况,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为新车上保险最好遵循以下原则:
明白自愿原则
消费者要弄清汽车保险不是额外的负担,而是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取得有效补偿的措施,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消费者个人的有效互济互助行为。除国家规定必须投保的交强险外,消费者应自愿选择投保适当的保险项目。
经济实用原则
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要精打细算,与保险公司多做沟通,正确地选择主要险种,在尽量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前提下,尽量少花保险费用,取得“稳妥有效、经济实用”的效果。
有主有次原则
消费者根据自己车辆的情况和经济状况,不需要投保很多项目。要对各基本险和附加险区别主次,合理取舍。如车主为经验丰富的驾车者,就可以只选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几个主要险种,不用投保其他险种。
足额投保原则
消费者在为汽车投保时,要分清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赔偿金额之间的关系。保险金额将决定赔偿金额的多少。消费者投保时要实事求是,足额投保,这样才能在万一发生意外事故时得到应有的补偿,否则将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有效搭配原则
消费者在投保时要注意基本险与附加险之间要合理搭配。如在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玻璃单独破碎险或自燃损失险,更好地发挥主险与附加险之间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作用。
有的放矢原则
消费者投保要明确目的,对投保的险种做到有的放矢。如车辆为价值较高的新车就应该投保划痕险,如车辆有新增设备就应该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否则就不必投保该险种。
消费者在为爱车上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功课,有时候即使上了全险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最好选择合适的组合,这样既能节省费用也能享受到最大的利益。
险种选对之后,接下来就是保险公司的选择,这项也是需要慎重抉择的,如果发生意外,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和保险公司打交道,最好选择一家理赔快、办事效率高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