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张女士买了辆二手车,车的初始登记日期是2003年年初。由于没有保险经验,她把二手车保险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
一年后,保险期已过,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张女士的续保请求。理由是去年张女士的出险记录已达到5次,按照相关的规定,保险费用要上调。可是令张女士不解的是,上了保险就应该万事大吉,怎么还有出险次数之说?另外去年她只出险过3次啊?
之所以有5次出险,肯定是该辆二手车在张女士购买之前,曾经有过两次出险,而张女士不知道。因此,要提醒购买二手车的车主,在购买之前一定要弄清该车历年的出险情况。防止车商将多次出险的事故车推销给车主。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出险一次视作没有出险;出险2到3次,仍然按照上一年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用;出险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将上调,具体的上调幅度根据选择保险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满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车损险。另外,新车第一年有10%的优惠;第二年续保的、出险次数不超过4次的,也能享受10%的优惠;而5次或者5次以上,车损和盗抢等费率将上浮10%;公里数一年超过3万公里的,车损险等上调5%;满7年的,赔付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也将上涨一定的幅度;两年以上不上划痕险等。
对于消费者来说,目前的汽车保险业有很多陷阱。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和一些汽车4S店的维修人员合作,自己定损自己修车,和修理厂一起从中牟取利益。
因此提醒广大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不要图便宜。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让车主选择了并不合适的险种,等到出险时才能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另外,车主不要只要车子有了事故,就想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为出现次数和保险金额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是小的事故,能自己掏腰包的还是不要麻烦保险公司了,否则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