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如何取得车购税完税凭证?如何确定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时间?如何处理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11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如何取得车购税完税凭证?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购税免税手续的
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如何确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的时间?
有纳税咨询提出,企业从事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的项目,但该项目是2006年批准的,2010年才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那么,能否按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纳税服务司介绍,该情况可按规定从2010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如何处理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
有纳税咨询提出,对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缴纳车购税时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纳税服务司介绍,最低计税价格是指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购税计税价格。
“对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纳税服务司还介绍。